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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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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抽样数量见表1。


表1 抽样数量

序号

明示标准

产品品种

抽样数量

1

GB 2626-2006

随弃式

无阀38个(检验样品19个,备用样品19个)

有阀46个(检验样品23个,备用样品23个)

2

GB 2626-2019

随弃式

无阀48个(检验样品24个,备用样品24个)

有阀56个(检验样品28个,备用样品28个)

3

GB/T 32610-2016

——

72个(检验样品36个,备用样品36个)

4

GB/T 38880-2020

儿童防护口罩(F))

48个(检验样品24个,备用样品24个)

儿童卫生口罩(W)

6个(检验样品3个,备用样品3个)

5

其他标准

——

72个(检验样品36个,备用样品36个)

注:抽取检验样品或备用样品不足最小销售包装的整数倍时,抽取最小销售包装的整数倍,不破坏最小销售包装。

 

2 检验依据
表2 明示标准为GB 2626的非医用口罩


表2 明示标准为GB 2626的非医用口罩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过滤效率

GB 2626-2006

GB 2626-2019

2

呼吸阻力

GB 2626-2006

GB 2626-2019

3

呼气阀气密性

GB 2626-2006

GB 2626-2019

 


表3 明示标准为GB/T32610-2016的非医用口罩


表3 明示标准为GB/T32610-2016的非医用口罩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吸气阻力

GB/T 32610-2016

2

呼气阻力

GB/T 32610-2016

3

过滤效率

GB/T 32610-2016

4

防护效果

GB/T 32610-2016

 


表4 明示标准为GB/T38880-2020的非医用口罩


表4 明示标准为GB/T38880-2020的非医用口罩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颗粒物过滤效率

GB/T  38880-2020

2

吸气阻力

GB/T  38880-2020

3

呼气阻力

GB/T  38880-2020

4

通气阻力

GB/T  38880-2020

5

防护效果

GB/T  38880-2020

 


表5 明示其他标准的非医用口罩


表5 明示其他标准的非医用口罩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过滤效率

/颗粒物过滤效率

GB 2626-2006

GB 2626-2019

GB/T 32610-2016

YY 0469-2011

2

呼吸阻力

/吸气阻力/呼气阻力

/通气阻力

/压力差

GB 2626-2006

GB 2626-2019

GB/T 32610-2016

YY 0469-2011

YY/T  0969-2013

3

防护效果

GB/T 32610-2016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2626-2006 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GB2626-2019 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GB/T32610-2016 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
GB/T 38880-2020儿童口罩技术规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延长GB 2626-2019《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国家标准过渡期的通知(国标委发〔2020〕29号)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4 附则
本细则代替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5月22日发布的《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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